2018年底開始,就算在香港結完婚回台灣登記也需要單身證明了QQ

現在香港認證完結婚證書後會在認證文件上會多一條:

“依香港行政地法,當事人無需就香港以外地方之單身與否提供證明,爰我戶政機關得本權責查驗外籍配偶相關文件<如原屬國單身證明>”

意思就是,台灣戶政事務所會在登記時會要求出示外籍配偶單身證明(就算完婚了也一樣)否則就不給登記。哭哭

所以此篇就此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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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網路文章都是好幾年前了,

老娘我當下找資料找得非常灰頭土臉立馬發願結完婚在我還沒忘記那些細節前都記錄下來

會搜尋到這篇文章,想必是因為外籍方(非本國人)沒有單身證明這份文件,

所以沒辦法在台灣登記結婚,只好選擇香港最簡單明瞭而且婚姻英國直接承認,台灣只要回來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一下就可以囉~

 

單身證明真的是一個嘰歪的東西。

單身證明對於每一對CCR鐵定是個頭痛的咖小,尤其是對方已千里迢迢來到台灣,要跨海申請那些文件的麻煩程度根本可以直接分手了。

我來列舉一下,

外國人來台灣跟本國人結婚的條件

1.單身證明。

好了沒了因為那是最主要的東西。所以如果你的另一半在飛來台灣前已經計劃好要來結婚的,那請麻煩他在飛來前半年就要開始申請那些鬼東西了。

如果結完打算住在台灣一陣子轉依親居留,那還需要申請良民証(無犯罪記錄)(英國CRB)

對然後如果要境內轉依親居留,那在另一半來台灣前要申請停留簽證(免簽入境無法轉成任何簽證一律需要出境到香港或是其他有台灣辦事處的國家辦理簽證)

 

我打簡單一點好了以我先生的英籍做舉例(通用任何外國籍)

舉例1.

未婚夫此時此刻還在英國,並打算2017年七月與我在台灣結婚,並且住在台灣1-2年。

所以呢現在未婚夫在他的國家就必須要準備申請兩個東西

1.單身證明(結婚)2.良民証(辦依親居留証)

這兩個東西辦下來之後(注意有時效性),要先寄去英國政府那邊坐第一步認證是真的後,再寄去台灣英國辦事處申請文件證明,然後才能寄回台灣在台灣使用。

沒錯,就是他媽的那麼麻煩。而且還要花一堆錢。

然後兩個文件都拿到手後,未婚夫在飛來台灣前要申請所謂的停留簽證(這樣結完婚就可以直接境內轉依親居留,不用在出境入境)

 

舉例2.

未婚夫什麼都沒準備的就愛相隨直接來到台灣,並在台灣求婚然後決定住台灣1-2年。

決定結婚後,請馬上指使你的另一半線上申請良民証(辦依親居留),然後就非常麻煩的要請對方的家人跑一趟流程....收到良民証後先寄去英國政府認證,認證完再寄去台灣倫敦辦事處認證...然後再寄來台灣之後才可以用。(老公爸嫌麻煩也怕出錯,直接請一位律師跑所有流程啊已哭)

然後就照你之前搜尋那些 台灣英國香港結婚的文章內,所寫的申請方式告知香港政府(這邊太多我懶得打了,基本上都沒變,然後港幣匯票很難買請直接衝上海銀行)

算了我還是白話速速打一下哈

1.寫信告知香港政府你們決定在香港結婚

2.收到香港政府回信,按照裡面附件的文件全部印出來填寫(建議全部用英文填寫,名子方面可以括號寫中文會顯示在結婚證書上,沒寫就全是英文拼音)

裡面有一張擬結婚通知書,需要雙方在律師前簽名認證是本人(750台幣)後才可以寄去香港(這邊我有點不確定是否要雙方,因為我查網路資料大家都是寫單方就可以認證,所以我文件男方部分他已經直接簽好名並壓上日期,我拿他的護照正本自己去律師事務所,律師說一定要雙方在場要不然怎麼知道對方是否屬實,我有問說那萬一對方在別國呢,律師說那就他那邊也要認證然後拿同一個編號寄去香港?)反正就馬上把先生摳來,然後律師只是看他一眼對護照是否是本人然後就簽名認證了

所有文件都被妥後(政府文件,雙方旅行證件影本(護照),港幣匯票305),就可以去郵局了,另外你可以不用告知郵局裡面有匯票這東西,因為郵局有規定不能寄錢(現金、匯票、支票),我自己耍白癡在寫內容物時寫上匯票,結果被郵局阿北說不能寄。我就說那是要寄給香港政府的還把網頁給他看,說對方請我這樣寄的阿~

之後阿北通融說那他就裝不知道幫我寄出,如果被退件還是什麼我要自己負責。付了快捷280,下午四點寄,隔天早上就到香港了,然後再隔一天就已遞交成功。

3.經過一個多禮拜的等待,香港政府回email告知,所選的結婚那天OK,然後請把那封email整個印出來(要帶去香港)

之後就可以開始訂機票跟飯店了

*建議可以住在金鐘站上下各一站附近(中環-金鐘-灣仔)因為你們會需要跑三個地方(金鐘辦公室類似我們的戶政事務所、紅棉道結婚禮堂、台灣辦事處),三個地方都在金鐘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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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以結婚那天為基準抓前兩天到然後後兩天回2-1-2(五天)

前兩天到因為要去金鐘辦公室繳交身份文件跟入境證明,要排隊要等男方要宣誓文件真實性(金鐘辦公室在太古商場右手邊坐電梯上去繳完可以去逛太古商場~)

結婚那天可以的話請排早上9點,因為結完你們要立馬奔跑到台灣辦事處(金鐘站B出口左轉力寶大樓40樓)去把結婚證書做認證。(他馬的沒錯就是不停的認證啊天公北~)辦事處人非!常!多!而且12點準時停止收件(錯過明天請早,下午是發件不收件)然後沒有所謂的加錢加急件這種東西。文件認證要2個工作天,簽證1個工作天,再說一次沒辦法加錢加快拿到,而且沒有郵寄服務!!所以如果時間趕不上只能請香港朋友幫你拿,或是再飛一次香港拿了...

所以呢,如果時間很趕不想浪費一分一秒在香港撒錢

禮拜一早上飛去香港,到了立馬去金鐘報到繳資料

禮拜二早上結婚立馬衝台灣辦事處認證文件(沒趕到12點前的話要隔天..)

禮拜三下午老公拿到停留簽證

禮拜四下午拿到結婚證書文件認證,就可以做四點之後的飛機回台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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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香港結婚部分就完全結束了

任何人都可以在香港結婚,因為香港政府會把結婚資訊公告出來15天,如果沒人反對那你們就可以結婚了,這也就是為什麼香港結婚不用單身證明的關係。

對了,要自己準備兩位證人(重要)

我來說一下我的香港結婚行好了

禮拜日下午飛

禮拜一金鐘辦公室報到

禮拜二去逛銅鑼灣尖沙嘴海港城買小禮服

禮拜三下午三點結婚,之後緩慢晃到台灣辦事處問簽證,輾轉發現文件認證要兩個工作天(已哭)還好之後麻煩老公的香港朋友答應幫我們去拿文件再寄來台灣

禮拜四早上約十點到台灣辦事處,人爆炸爆炸爆炸多等到約莫11點半才輪到,結果智障老公以為簽證可以直接當場辦理完全沒有看線上的資訊。然後我就大爆炸了臉直接臭到一個無極限(因為他說他知道他知道他媽的他知道啊阿啊啊)然後我一臉快哭的樣子問辦事處說沒有其他辦法了嗎...我們明天下午就要飛回去了..櫃檯阿姨去請示主管,主管阿姨出來聽我們說了一下就說要不然我等你們到十二點半,你們想辦法線上申請然後印!出!來!這30分鐘絕對是我人生中最短暫的30分鐘並且花了50港幣印出兩張紙。而且搞到快12點40才回到辦事處...主管阿姨收到後就說可以啪啪蓋章繳錢400港幣還叫我不要生氣了哈(幹我真超不爽啊QQ)

禮拜五,中午退房,去機場快綫預辦登機寄行李然後又立馬回到金鐘站約一點半到辦事處,外面已經排滿人了...準點兩點開門,拿到簽證立馬去機場趕四點半的飛機回台灣。

------結束

之後回台灣馬上跟我朋友抱怨,還說出馬的下一次結婚我一定要跟台灣人免得再自討苦吃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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